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系统帮我睡女人】(671-685) (第14/17页)
轩辕引导术!” “轩辕引导术也分九层,每一层都要另外花钱购买,而且非常贵,还不一定买得到!” “你还要花钱购置顶级文明神剑,神兵品质差了,修炼这部剑诀时,可能会遭到毁坏!” “另外这部剑诀,对空间法则领悟要求极高,至少要达到50%以上方能修炼!” “单凭这一点,就足矣劝退所有竞拍者了!” “有了一部无上剑诀,那就得拿出同样的至尊配套,尼玛谁顶得住?”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你没有至强的剑道天赋,给你宝术你也练不成啊!” “原来如此,难怪没有人竞拍,一个个都老jianian巨猾!” 拍卖会现场议论纷纷。 林飞眼睛猛然亮了起来。 “我出一万亿!” “好!69号牌的林飞先生,出价一万亿星云币,请问还有人出更高价格吗?” “一万亿一次……” “一万亿两次……” “一万亿三次……” “成交!” “恭喜林飞先生,获得至强剑道宝术!” 拍卖师似乎怕林飞后悔,这回说话的语速都变快了! 一锤定音。 林飞成功拿下了第二件拍品! “下面介绍的,是第三件拍卖物品!” “此物名为遁星梭,在暗宇宙之中穿梭,速度远超普通的星空战舰千倍不止。 只需要一天时间,就能穿梭到数十万光年之外,是远距离星系穿梭的无上宝物!” “遁星梭起拍价,八千亿星云币,每次加价不得少于一千亿星云币,现在开始竞拍!” “一万亿!” “两万亿!” “三万亿!” 遁星梭的作用,就完全不一样了,对于任何一名宇宙强者而言,几乎都能用到。 这件宝物竞争的人相当之多。 价格很快就超过了五万亿! “老婆,我把这件宝物买来送给你,也只有你才配拥有遁星梭!” 林飞将目光转向白羽十一,话语之间,带着一股说一不二的霸道。 好像遁星梭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 “我出二十万亿!” 这个价格一出,顿时全场一片寂静! 这家伙直接把价格翻了好几倍。 这尼玛还怎么出价? “来自69号牌的林飞先生,出价二十万亿星云币,请问还有贵宾出更高价格吗?” “二十一万亿!” 星月公主喊出了一个价格。 似乎有点不太满意林飞这家伙肆意装逼! “五十万亿!” 林飞立马加价,仿佛五十万亿在他眼中,和五块钱没什么区别! 所有竞拍者全都一脸懵逼。 第三件拍品,自然也被林飞收入囊中。 这个林飞,尼玛到底是有多有钱? 买个遁星梭花五十万亿? 这个价格,已经比遁星梭的真实价值高了十倍不止。 “林飞,你干嘛要这样乱花钱啊?” “因为我说了要把遁星梭买下来送给你,所以不管花多少钱,我都会买下来送给你!” 林飞一脸认真的说道。 同时将遁星梭当面送给了白羽十一。 这番举动,看的黑矾圣子更加咬牙切齿。 “让你特么装逼,你现在有多出风头,等下跪地求饶的时候就有多凄惨!” 你们以为这就叫装逼了吗? 这才刚刚开始而已。 接下来,第四件,第五件,第六件,一直到第十八件拍卖物品。 全都被林飞一人拍下。 没人出价比他高,也没人争的过他。 然而真正让人震惊的是,这家伙不仅仅花费数百万亿星云币,将这些宝物全部拍下。 而且这价值数百万亿的宝物,他转头就送给了身边的妹子! 连眼皮子都没眨一下。 出手之阔绰,令人瞠目结舌。 “他至少花了两百万亿了吧? 还特么全都送人了。 这星辰七阶的小子到底是何身份,太特么败家了!” “看来黑矾圣子惹到的人不简单啊,能把数百万亿随手送人,对方的家族底蕴,应该不简单!” “这小子是不是有点太嚣张了? 就算他有钱,也不能让他一人包圆吧?” 第683章 白羽十一:好感度+1 当前好感度:98点。 “叮! 舔狗对象白羽十一,被宿主一掷千金的宠爱所感动,好感度突破98点,奖励宿主好感度+5000” “宿主当前剩余强化点:13800” 其实在拍卖会刚开始的时候,林飞莫名其妙给水族圣女送了一颗控水珠,白羽妹子内心其实有些吃醋! 她当然知道,林飞这么做,八成是为了恶心黑矾圣子。 可控水珠买下来送给别的女人,而且还偏偏送给了水梦柔。 她当然心里不开心。 但也没有说什么。 三级文明水蓝星上,没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说,信奉的是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你的就是你的。 我的就是我的。 这一点分的非常清楚。 因为大家寿命都非常长,所以共有财产这种体系,是不太可能存在的。 林飞自己的钱,是他个人财产,他想送给谁就送给谁,没有人有权利去干涉! 别说是妾室,就算正妻都没有这个权利干涉。 白羽十一介意的,只是这个人是水梦柔。 凭什么让她占这么大的便宜! 可是当林飞拍下十几件顶级宝物,全部送给她的时候! 所有的不愉快,全都烟消云散。 林飞对她的重视与爱护,已经用行动证明。 不需要任何废话。 如果林飞不是将她视若珍宝,又怎么会为她花费几百万亿,不惜一切代价来帮助她提升实力? 这才是真正的爱护。 而黑矾他不过只是个嘴强王者罢了! 他花言巧语一大堆,真正拿出手的东西,与他圣子的身份毫不匹配。 白羽十一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内心。 林飞愿意为她付出所有,她也一定要为林飞争夺上传承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