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贼?”

        魏捕快点着头道:“是啊,西街周老板的当铺丢了好些值钱的东西,昨儿晚上一丢东西就报了官。”

        安羽霄疑惑地问:“那为何就确定是山贼所为,不是城中的盗贼?”

        魏捕快低声说道:“其实衙门也不能确定,只是这拨山贼不是第一次在青县作乱了,作了案就进山躲着,一直没抓着过。但听见过的人说,这群山贼穿的一直都是墨绿色的马褂,用同色的布蒙面。这次管西街当铺的伙计说昨天就看到过墨绿色的影子从库房翻了出去,所以衙门才怀疑是山贼。”

        安羽霄还是觉得哪里奇怪,但她调解室下午的最后一拨人已经到了门口,便没再想这山贼之事。

        来的共有两家,一共七八人,都是城外开驿馆的。

        上个月一家借了另一家的马,结果跑完回来马就病死了,两家吵来吵去也不知这损失如何分。

        借马的那家人去问了附近的兽医,听说他家那匹马借之前就病恹恹的了,本应好好养一段时间。但又借给他们跑了一日,这才病重而亡。

        按现代民法,这本是一件很容易解决的事,这出租人对所租之物应有瑕疵担保责任。就是说如果这借的马就是个病马,出借马的人还没有提前告知,那借马的人并不知道马有问题,当然不用为这损失承担责任。

        但这姜朝的法律制度构建的并不完善,律法基本只规定了刑事方面,比如偷盗应当如何、杀人放火应当如何,在这民间交易和纠纷上规定甚少。

        无法能依,安羽霄只能磨着嘴皮子一遍又一遍地给几人讲这道理。一匹马的价值也不低,出借的那家怎么也不肯退让。

        安羽霄用了两次怒气降低,一次心平气和,说了近两个时辰,说得嗓子都哑了,终于把道理讲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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