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在里德尔面前,不被他的气势压倒的人。
里德尔很奇怪,他并不恼怒。平常有人越过他多看我几眼,他不当场把这人皮扒了都算他今天心情好。
今天面对找上门的挑衅,他不仅不生气,还很欣赏对方。
“莱姆斯卢平——”里德尔拖长了语调,我猜这应该是年轻官员的名字。
里德尔居然邀请他入座:“能站在她面前,你已经向我证明了自己的力量,你很不错。”
“莱姆斯?”我下意识叼住指尖,第一次见面就很不礼貌喊他的教名。
他比我更不礼貌,第一次见面就笑眯眯掐掐我的脸,低头看我的鞋子不舒服,在众目睽睽之下半蹲下来把我的脚放在他膝上,解开系带给鞋子施了一个变形术。
尖头高跟鞋变成柔软的小牛皮平底玛丽珍鞋。
我没觉得他冒犯,还恃宠而骄地踢踢他的衣摆嬉笑。
我也不想这么亲近他啊。
可他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我最爱吃的奶糖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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