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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兰布雷德而言,性交与爱情并不十分陌生。他知道它们,他从书里读到过。文学作品中的男女主不会拘泥于年轻人,他看过不同年龄和不同心境下人们的床上故事,他从没觉得这有多令人羞耻。达斯特先生也说过,每个人都会有性需求,不必让自己活得像几个世纪前的人。兰布雷德第一次自渎时十五岁,他用阴茎达到高潮。他没有使用那个藏在会阴处的阴阜,兰布雷德不知道该如何用它来获得性快感,即使它时常变得湿润酥痒。就像现在,燥热使他无法入睡,兰布雷德不得不开始回忆那些语法和单词,幸运的是无论在什么地方它们都同样枯燥。不知道过了多久,那股热终于逐渐平静,兰布雷德的大脑恢复成往日理性的模样。困倦在黑暗中渐渐袭来,他的确该睡了。兰布雷德的意识变得模糊,明天将会是新的一天。

        第二天清晨,兰布雷德被一只热情的大狗吵醒。他睁开眼,看见它在床前汪汪叫着乱蹦乱跑。伊森在他身后揉着眼睛撑起身:“别吵了……约翰!”

        “这是……”兰布雷德看着那只精力旺盛的生物,“狗。”

        “是啊,它是我的小狗。”伊森探出被子伸懒腰,睁着惺忪的眼,“嘿!约翰,不许到床上来!”

        兰布雷德下意识伸出手去,让约翰用湿漉漉的舌头舔舐他的手指。他觉得这触感有些似曾相识,兰布雷德努力在脑海里回忆,来自童年的记忆碎片模糊不清,他艰难地捕捉到一些信息。似乎是很多年前的某一天,他也遇到过一条小狗。那条小狗也舔了他的手,在他身边热情地乱窜。还有小狗身边,那个与他一般大的小男孩。兰布雷德蓦地恍然大悟,他看向伊森,让他与记忆中那个男孩的脸重合。

        兰布雷德没有询问伊森,他觉得像昨天晚上那样相处已经很好,也许用不着那些已经模糊的旧事。伊森在他身后穿衣服,往上衣里伸进一只胳膊:“还早呢,可以再睡一会儿。”

        兰布雷德摇摇头:“不用了,我不累。我的衣服在哪?”

        “你的衣服?噢,它们都湿着,我没给你洗,怕把它们洗坏了。现在估计还在晾干没法穿呢。要不……先穿我的?”

        他找出一件干净长袖,兰布雷德捻着它慢慢套进去。衣服的面料摸起来软而薄,似乎穿过很久,是件旧衣服。他的脸微微泛红,他还从来没穿过别人的衣服。兰布雷德即使不受宠爱,从小也一直锦衣玉食。穿旧衣服对他而言是全新感受,更何况它属于伊森。他心中雀跃,低下头暗自偷瞄伊森。伊森是个英俊的少年,即使他年纪不大,眉眼间仍流露出兰布雷德难以抵挡的魅力。他拥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仿佛清甜的蜂蜜。棕褐色短发卷曲而凌乱,大都是刚睡醒的缘故。伊森常常在风雨阳光下活动,小麦色的皮肤上有些许俏皮的雀斑。这点兰布雷德与他相反,他大多呆在室内,皮肤苍白得像吸血鬼,看起来一点也不健康。他不由得有些自卑,兰布雷德深知自己和正常人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当兰布雷德回过神来,约翰在他旁边充满力量地汪了一声,两条后腿用力蹬上床。大型犬沉重的身躯压在兰布雷德身上,他还没来得及回过神,只听伊森开口怒喝:“快滚下去,你这只坏狗!”

        大狗委屈地收回腿,它跳下床,湿漉漉的眼睛望向兰布雷德。“我没事,别骂它。”兰布雷德见不得这样楚楚可怜的眼神,连忙替约翰辩解,“它只是想和我玩,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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