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将近三个星期的激战,中央球场的草地踩踏起来少了一些厚实感,跑动量剧烈的地方,已经找不到青青绿草的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泥土的紮实感。

        Rold右手拿着球拍,手腕上戴着十公分长的纯白sE腕套,上面则有着接近草地的鲜绿sE品牌logo。

        这是Rold的个人习惯,腕套不是拿来保护手腕的,而是拿来擦汗的,因为他曾说过,很讨厌在发球的时候汗还不断从头上流下来的感觉,会影响专注度。

        因为如此,他的头上也戴着特制的偏厚护额,发型则为了符合大家心目中对於优雅的形象,而烫了容易维持类似油头的微卷发。

        这样JiNg心打造的形象,让他此时此刻就像是球场上的贵族一样,一举手一投足都深深x1引大家的目光,即使只是伸出手向站在场边的小球僮要球,都让人感到目炫神迷。

        不知不觉间,球场静了下来,让球僮把球往下丢,弹给Roger的声音也显得清晰可闻。

        Roger修长的手指稳稳地抓住三颗球,因为都是全新的,也没什麽好选,将其中两颗塞进口袋里面後,走向底线,左手举起球,示意他要发球了,见到对场的杨浩宇神情专注,若有似无地点了头,左手把球往下一丢。

        球拍拍了几下球,左手稳稳地接住往上弹的网球,感受一下表面上还平滑不毛躁的触感,身T往前一倾,把球往上一丢,省去绝大多数人都有的右脚往前并拢的动作,双脚往下一蹲,目光紧紧地盯着球,在球落下的瞬间起跳,身T往前压,让没有多余动作的挥拍中,带上身T往前跳的动能与重量。

        砰的一声,球跟子弹一样往对场飞,越过中间往下垂的网子,几乎是落在T点上。

        砰、咚,球撞在後面的墙壁上,对手预判到了方向,却没能来得及接到球,主审喊出了「15:0」,旁边的计速器则显示出216公里的时速。

        现场发出了剧烈的欢呼声与击掌声,而Rold几乎没有浪费任何时间,甚至可以说是有意加快b赛节奏地立刻走到球场的左边,再次抛起球。

        砰的一声,一发再次越网,球落地,杨浩宇勉强碰到球,但是却是很明显出界的高飞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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