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当上最高元首之後朕的地位水涨船高。人家都拍朕的马屁。但是朕嫌他们拍的没有上辈子臣民们文雅精熟自然到位,拍了比不拍还烦。好在现在也没有很多时候必须要见他们了。朕一般都自己呆着。呆在家里不无聊。反正出去也无聊。出去不如上网。

        有时候上网也能看见别人夸朕。还是个写手,夸朕长得漂亮,然後写了些有的没有的,把什麽常委啊明星啊都牵扯进来,朕看得不爽,让人把他抓起来。

        罪名是制作淫秽物品,不算冤枉,又是个不招人待见的污名,连他自己都不敢声张。他家人也没敢闹。

        朕看这事儿办得太地道了,太罚当其罪了,不足以出气,就另外安排里头的人操他。

        找的都是鸡奸惯犯,而且专爱奸干净漂亮的小孩子,肯奸这个写手,还是因为关进牢里实在闷的,而且被硬派了任务,没奈何才只好干的。

        听起来好像还是太便宜那些惯犯了。那怎麽办呢?找个品格乾净的去性虐这个写手?品格乾净的大概就不进监狱了吧!就算进了也不会接这种活吧又不是写手写的小黄文……哪怕找普通犯人,他们也没这种嗜好啊。互撸一下还行,真要捅进屁眼哪里下得了鸡巴?所以也只好找鸡奸的惯犯,才能办这种活。

        有正义心旺盛的看官以为强奸犯、尤其是虐童的和插屁股的,关进牢里就应该被人奸屁股,以便大快人心。EXCUSEME?所有这些正义看官在现实中都没有想办法处罚这种“特别恶劣”的罪犯,到牢里后指望牢里的罪犯们主持正义?未免太天真。

        所以朕到牢里观战时,应该并没有什麽道德上过不去的良心。

        朕就看着几个鸡奸重犯乐得像过年一样,叫那写手把屁股撅起来,大巴掌噼哩啪啦狠厉的落在不见天日的白臀上,打得这小子汗水淋漓。鸡巴冲进去时,疼得那小子倒吸一口冷气;抽出来时,穴肉红红的拉出来显得十分狰狞。他痛苦的喊叫声里朕觉得他出狱之後这辈子都不会想写什麽耽美了吧。尤其是写强制爱。

        然後朕就忽然失去了兴趣。

        回身走出去朕叫人把那个肉团拉开,以后不用叫人操那写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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