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9日

        2010年大家乐快餐店在最低工资立法前决定把员工时薪提高,却扣起了饭钟,变相减工钱。此擧引起社会极大回响,更有团T声讨摆吃该快餐店。

        事件中值得关注的论点如下:

        1.大家乐贵为本港快餐业之龙头,亦为首间上市之快餐公司,可见其经营有道。为何这次会在这敏感的时刻上如斯失策?

        2.大家乐主席为最低工资委员会之委员,在制订政策上有一定的决定权,惟他在最低工资生效前却率先带头减工资,可有利益冲突之虞?

        3.大家乐在事件中最终都撤回扣饭钟之安排,除了是受誉论压力外,张建宗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又有否曾施压?

        4.大家乐是次扣饭钟之举,需合法却不合情,形象更因此而cHa水,亦被议员大肆cH0U水,可见其政治智慧不足。

        2010年11月22日

        2010年政府为压抑炽热楼价,先後推出3招12式及9招14式。前者重点在於监管地产商的不良销售手法,包括要销售商需尽快公布价单及交易宗数,及要求销售商在买卖合约签妥後才算入一宗交易作公布等,避免地产商胡乱为市场造势混淆消费者;而後者则限制地产商所建楼宇的「发水」面积-由於政府早前鼓励地产商多兴建环保露台,故批准地产商在兴建环保露台及窗台等面积时不用计入地积b率中,地産商把「发水」出来的额外面积售予消费者,大大增加了其利润-而政府的限制「发水」措施即等同把现时地産商的土地储备贬值,打击了地産商的利益。

        然而,以上措施未有直接影响炒家利益,故未能有效抑压炒风;而对豪宅市埸增加利得税,亦只影响炒家赚少少许,故一直被视为花招及未有成效。

        在国际货币基金都认同的情况下,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於11月终公布政府将落重药抑压抄风-向半年内转手之物业徵收10%之印花税,而2年内转让的亦需徵5%。由於印花税是跟楼价而订,不同利得税在业主获得利润後才需缴交;这措施无形中大大增加了短期炒家的风险,炒家有机会因税收招致损手离场。

        在减少了短期炒家推波助澜的情况下,楼市或可减少炒风,惟楼市之价格升跌亦难料,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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