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他妈要你的破戒指,我的东西还在车上呢……

        屋漏偏逢连夜雨,凌凄疲惫到连喊出声的力气都没有,更别说去追了,只能平静看着那道银光消失在夜色里,再无奈低头找戒指。泥渣里拾起一个方形三色环金属圈,凌凄不懂珠宝,哪会猜得出这小东西值五位数,只知这又白又粉的东西不纯,石头呀钻都没有光秃秃,肯定是廉价的。还怪土的名字老大一个刻在外面,Cartier,娘唧唧的名字估计是女朋友的,女朋友的戒指也能随便丢,渣男,妥妥的渣男。

        可毕竟是仅剩的东西,凌凄还是擦了擦揣进了衣兜里。

        次日凌凄如常找便利店吃晚饭加过夜,当他掏出现金结账时店员拒收。

        “不收现金违法。”凌凄说。

        店员啧了一声定睛一瞧随即兴奋地凑上去说:“怎么是你?”

        店员竟是前一日那抢车贼,他叫杜蒙,但凌凄认不出,瞪着大眼睛往后退,下意识就扭身要跑,被杜蒙一手捞住手臂扯回,“别走,我还得谢谢你呢。”

        “谢?”

        “谢谢你的车,救了我一命。”

        杜蒙前一日心血来潮大半夜涮肉,这位离家出走的小少爷大手大脚惯了,吃到一半才想起口袋空空,鬼祟想跑,刚溜出大门就被追上来的壮汉摁在地上胖揍。往日里没挨过欺负也没怎么打过架,杜蒙慌得见缝就逃,而他那一桌于小镇餐馆来说过于奢侈,店家也是万万不能放过,拎起木棒就追。

        吓得屁滚尿流,也忘记了自己身上随便摘一件就能抵这一顿饭,但偏偏在想到抢车的一刹那却想起脱下刚买的戒指。也许是红灯下拉长的颈线如精湛雕琢,又或许是那双眼流露的余光过于温柔,脑子一抽,竟觉得那一刻灰头土脸的人美得不可方物,便不能白拿她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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