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周远这个小朋友,是在1999年的新年。我陪同事周斌在赴疆出差前回了一趟家,他姐姐新生了孩子,临走前交给他抱了一抱,裹在嫩黄色的小包被里是一张皱巴巴的小脸,只有橙子那么大。

        这就是周远。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2015年的夏天。他蜷缩在我的浴缸里,手指被一池血水泡得皱皱巴巴,就像17年前刚刚钻出母亲子宫时那样。

        对于这个小孩,我要是说没什么深刻的印象,那绝对是吃不到葡萄的矫情装逼,但真的总论我与他的交际,确实也称不上怀念二字。

        我不过是陪他看过枪版的《移动迷宫2》,又睡过他那么一两回。

        2015年的夏天,我同事周斌因调查一桩走私案,遭到报复,不幸陨职。周斌没有家室,父母都去的早,唯有一个姐姐远嫁澳洲。电话通知了家属之后,队长让我去会客室安抚一下他唯一到场的亲人——他上高中的外甥周远。

        我上一次见周远时,他只有我手臂长,在自己家客厅,被母亲抱在怀里,父亲在厨房帮岳父母做饭。如今,他已长过了我的鼻尖,穿着肥大的中学校服,抱着双肩包坐在接待室里。

        “我想再看看他。”我走过去时,他抬起脸对我说。

        周斌的遗体就停在冷藏室,模样称不上安详。

        “等你妈妈来了,再说吧。”我说。

        “求求你了,叔叔。”他的手指紧紧地揪着书包,圆圆的鼻尖挂着汗水,低下头,盯着洗得发白的帆布球鞋——他那么紧张,又出乎意料地执着。

        “你舅舅是个英雄。”我拍拍他的肩膀,他抖了一下,偏开头,想了想,又抬起眼睛看我,“现在还不是适合去道别的时候,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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