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主教说的“该做的事”,指的就是散发圣水了。

        这个消息迅速在黑莓镇传播开来,又被那些小商人带去附近的城镇,于是这三天简直如同过节一般,教堂门口的人络绎不绝,不单是黑莓镇所有的人都拥去领圣水,还有从附近赶过来的人,真让穷人们大开了眼界。

        “肯定是一辆神术马车!”开了眼界的人比手划脚,唾沫横飞,周围挤着一圈听热闹的人,有些人连手上的活都扔下了,激动地问:“真的吗?”

        “绝对是真的!”那人也激动得脸都发红,“拉车的不是普通的马,我听见旁边有人说是什么‘龙鳞马’!我看见了,那马的肩部真的不是毛皮,而是覆盖着好几片蜥蜴一样的鳞片,一片鳞片有这——么大!”

        “哇——”群众一片哗然。

        虽然没见过,但他们都听说过,龙鳞马是一种中级魔兽,身上生长的不是鬃毛而是龙鳞,普通的刀剑根本砍不伤。而且这种魔兽擅长奔跑,比普通的马要快得多,简直有风那么快!不过既然是魔兽,那性情自然就很暴烈,普通的马车不能让它们拉,跑没多远就会被颠散架的——听说龙鳞马还要吃肉哩!

        当然,如果配上神术马车那就不一样了。神术马车可不是用普通木头做的,再附刻上神术阵,无论什么样的路面都感觉不到半点颠簸,多么远的地方都能嗖一下就到达……

        “吹牛——”光球在陆希的耳朵边上小声哔哔,“这算什么龙鳞马,不过是劣等的龙鳞马跟普通马杂交的。就肩部长了几片鳞,连半鳞马都算不上。这种马还配什么神术马车,也就是比普通马跑得快一点罢了。这些人,半点见识都没有。”

        “你的见识也不大多。”陆希在意识里回怼光球,“好多事问你都不知道。”

        光球蔫了:“我,我就只知道一些常识……”龙鳞马对于一些大领地里的平民来说也算是常识了,但对黑莓镇这等小地方,那就是另一回事。所以光球的“常识”比之许多平民的“常识”还是要高级一些,但,也就是“常识”而已。

        “行吧——”虽然是个内存条,但现在也算是唯一能让陆希随意聊聊天的对象了,打了一巴掌少不得再给个甜枣,“你比他们是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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