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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入匣

        5月27日,下午。

        虽然知道这名讨人厌的案情关系人,不,或许现在该称之为嫌疑人b较恰当,也更符合我对他的态度──林庚呈,迟早会因害怕被抓到狐狸尾巴而畏罪潜逃,但没想到会来得这麽快。

        另外,我认为这男人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既然他现阶段决定进行这风险之大的行动,那是否也意味着在此之前早就处理完所有会令他被怀疑的证据呢?

        就在这短短两天之内?

        确实可笑,我当然不会一厢情愿的认为这男人会做出如此仓促的善後行动。要说对方事先全盘布局杀人地点、手法、过程,以及之後的抛屍地点、逃亡方法跟藏身处,接下来透过假意与警方配合调查,再出奇不意地潜逃出境,这一连串的谋划倒还b较有可能。

        只是,既然这一切都能做到滴水不漏了,那为何还要做出现在等於承认自己犯案的逃亡行径呢?

        只要有一天我们无法找出林庚呈抛屍过程中躲过所有监视器跟目击者的手法,找到人与事之间关联的证据,势必很难让他认罪吧?

        还有,他日前主张自己妻nV失踪,警方至今仍搜索未果又是怎麽回事?是故意模糊焦点吗?

        不过,当天请受理报案的地方分局长协助查询该案後,的确证实该案已转由专案人员负责也正在进行。虽然我不认为派出所会对司空见惯的失踪案会有多积极就是,除非失踪案涉及刑事案件。

        由於该案负责人当天不在,这件事我也只能先暂时搁置。即使对於案件负责人并不陌生,但眼下我几乎是将心思都放在这起诡异杀人事件上了,只因为林庚呈实在是很令人不得不怀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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